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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绿色畜禽养殖场评价标准》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6-21 18:42:58 人气: 标签:畜禽养殖场管理办法
导读: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好青山绿水,普洱市委、市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

  为推动普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好青山绿水,普洱市委、市提出了“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在加快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是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是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核心工作。发展绿色畜牧业,通过养殖环节安全控制、节能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推行清洁化生产和生态化养殖,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友好型普洱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2015年9月,普洱市人民办公室印发《根据和省级支撑试验示范区相关政策责任分解方案》和《普洱市贯彻落实建设根据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工作座谈会责任分解方案》,根据方案对建设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职责与分工要求,普洱市农业局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绿色畜禽养殖评价准则》地方规范的立项申请,经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根据普洱市农业局(普农〔2015〕195号)的要求,普洱市畜牧兽医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会议,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进度细化和任务分工,确定了编制标准的工作计划及技术线。

  工作组开展了资料收集工作,收集已发布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内外有关绿色畜禽养殖的相关资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工作组在普洱市十县(区)开展绿色畜禽养殖调查,并向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提取相关实验化验数据,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试验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工作组起草形成标准初稿,经内部反复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单位、畜禽养殖企业、有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和处理后,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形成《绿色畜禽养殖场评价标准》送审稿。

  2017年4月28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云南省家畜改良工作站、云南省农业大学、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澜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江城县畜牧工作站、墨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本着科学、严谨、客观、的原则,按照规范审查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绿色畜禽养殖场评价标准》进行技术审查。通过充分讨论和质询,一致认为《绿色畜禽养殖场评价标准》能与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机衔接,符合《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对制定地方规范的有关要求。《绿色畜禽养殖场评价标准》对养殖场生产条件、产地、生产管理、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提出合理的评价指标要求。专家一致同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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