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在同行专家通信评审的基础上,进行了网络会议评审并召开了评审委员会组长会,评出拟授项目,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励委员会审核,教育部领导批准,授项目为295项(其中:一等101项,二等194项),现将具体项目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公示。 此次公布的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为期。在期内,无或虽有,经复议后认为论据不足,仍维持原评审结果的,为获项目。有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清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如需保密,请注明)。材料请寄至: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专利处(邮编:100080)。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授项目公告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在同行专家通信评审的基础上,进行了网络会议评审并召开了评审委员会组长会,评出拟授项目,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励委员会审核,教育部批准,现予以公布: 全部授项目:295项一等:101项二等:194项 其中自然科学:129项一等:42项二等:87项 技术发明:43项一等:20项二等:23项 科技进步:118项一等:39项二等:79项 推广类:3项二等:3项 专利:2项二等:2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分设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推广类)和专利。自然科学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内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性和规律的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为利用自然规律首创的科学技术;科技进步为自然科学应用技术方面的研究;专利为专利技术实施后取得了显著效益的科学技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科学技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每年评审一次。 此次公布的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为期。在期内,无或虽有,经复议后认为论据不足,仍维持原评审结果的,为获项目。有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清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如需保密,请注明)。请将材料寄至: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专利处(邮编:1000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1日 附注: 1.若对项目名称和完成单位、完员排序有,请务必于期内提出,并由推荐学校出具公函(加盖学校公章),写明原因,附上完员情况表,写明主要贡献,以备审查。 2.公告内各种、等级的项目排序是按学校的代码自然排序,并不代表项目的前后顺序。 黎晓新,胡永华,赵明威,黄旅珍,田君,姜燕荣,于文贞,孙晓东,朱小华,原公强,丽,王雨生,玲,梁小玲,淮,张卯年,张军军,陈有信,邢怡桥,张中宇,崔浩,杨柳,白玉婧,陶勇,程湧,孙摇遥,苗恒 文章来源于http://www.daosimt4.com/MT4平台出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