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2日讯 近日,杭州西湖文新在锋尚苑小区查获一处无证经营旅馆。经审查,经营人沈某供述,从今年1月份开始,其以“顾家青年旅社”的名称,在网上发布广告,招揽旅客入住,并按照50元一天、600元一月的价格收取床铺费,被查获时,仍有两名旅客入住。西湖依法对沈某作出行政15天,并处罚款100元,追缴违法所得3150元的处罚决定,对该无证旅馆进行了。 目前,杭州涌现一批利用“互联网+”经营模式的民宿、酒店式公寓、小区居民房甚至文化书吧等住宿场所,给经营者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但也被一批违法犯罪、涉恐利用,往往会隐匿居住在该批场所。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经营以日或时计费的住宿行业的场所都属于旅馆营业范畴,该批行业要经过机关行政许可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件才能经营。 在峰会安保期间,杭州市对旅馆内旅客登记工作开展严管、严查工作。对未经机关许可开办日住型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已经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住宿场所经营者须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入住旅客的登记及录入旅馆信息系统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旅客登记的旅馆发现一次查处一次,三次就要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宿夜浴场根据工作要求,在峰会期间,零点后进入浴场的一律落实身份证件登记。 截止目前全市因未履行旅客登记制度的而被机关处罚的旅馆共计94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68家,处罚旅馆从业人员947人。(记者:俞舒珺 通讯员 傅宏波)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网浙江新闻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