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30-15:00修改为:2017年11月2日14:30-15:00.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中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00修改为:2017年11月2日15:00. 三、将招标文件“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中“四、开标”之“(四)因此次招标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由该项目评标小组认定有效投标人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决定是否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评选出第一中标候选人”删除。 四、其他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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